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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教师招聘:2014景宁县赴丽水学院招聘7名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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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我县决定赴丽水学院招聘部分教师人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要求

详见附件《2014年景宁畲族自治县赴丽水学院招聘教师计划》。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户籍地或生源地不限。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35周岁(1979年12月27日及以后出生)及以下,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74年12月27日及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

根据招聘实际情况,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 2014年12月27日,上午9:00——11:30。

报名地点:丽水学院学生事务中心一楼大厅。

报名材料:2015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在校期间取得的各种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二)面试

资格审核合格的,由县人力社保局、县教育局组织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2014年12月27日,下午1点开始。

面试地点:丽水学院东校区11A201、204、206、208教室。

面试方式:模拟上课。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择优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景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城域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当年9月30日前取得聘用岗位(专业)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人员在本县服务期不少于五年,未满服务期限原则上不予外调。

原标题:2014年景宁畲族自治县赴丽水学院招聘教师人才公告

点击下载>>>

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局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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