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委区府办关于公开选调公务员、选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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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莲都区委区府办面向全区公开选调公务员、选聘工作人员各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数和岗位要求
本次公开选调政府法制工作公务员(参照管理)1名;选聘区信访局信访接待中心工作人员(公益一类,接待岗位)1名。
二、选调对象资格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身体健康,能适应选调岗位的工作需要。
(三)莲都区范围内在编在岗公务员(参照管理)或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且历年年度考核在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本次选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任职期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6年3月17日。选调岗位实行最低服务期限,选调后须在本单位工作满三周年方可提出调动。
(五)报考政府法制工作公务员(参照管理),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学历和岗位要求:拥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法律本科以上学历;
2.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3月18日以后出生);
3.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且有两年以上公法检、政府法制和行政执法经历,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
(六)报考区信访局信访接待中心工作人员(公益一类,接待岗位),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学历和岗位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18日以后出生);
3.有信访或维稳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三、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3月24日。
报名地点:丽水市莲都区委区府办人事科(丽水市解放街51号莲都区政府大楼208办公室,联系电话:)报名。
报名方法:报考人员应携带《莲都区委区府办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表》(如实填写并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公务员录用表复印件或人事部门出具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身份证明材料、毕业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考核情况及其工作经历相关证明、近期红底免冠1寸正面照片3张到指定地点报名。
(二)选调方式
贯彻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经考试及实际工作能力考核,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按总成绩排名进入体检,择优选调。
四、组织领导
公开选调工作由莲都区委区府办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委区府办人事科), 负责公开选调的具体工作。
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网址: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附件: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办公室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18日
常见问题
- 具有较高学历人员报考学历要求较低的职位时,如何认定?
- 报考人员能否以辅修专业报考?
- 丽水公务员薪资待遇有多少?
- 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哪些材料?
- 部分职位备注中要求具有“本县户籍或本县生源”如何理解?
- 公告中提到的“大专以上”、“两年以上经历”是否包括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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