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事业单位招聘:2017年云和县国土资源局公开招聘5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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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编外人员5名。请登陆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查询:
云和县政府门户网站()
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国土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能胜任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5.其他条件详见:云和县国土资源局编外人员招聘条件表。
云和县国土资源局编外人员招聘条件表
单位名称 | 岗位 | 需求数量 | 学历 | 年龄 | 性别 | 招考对象 | 所学专业及其他要求 |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 协管员 | 3 | 高中及以上学历 | 35周岁及以下 | 男 | 云和县户籍或云和县生源 | 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录用 |
云和县国土资源局 | 综合 | 2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云和县户籍或云和县生源 | 专业不限 |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录用。具体招聘程序如下: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11日-13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云和县人力资源市场人才就业便民服务中心6号窗口。
(云和县城北路21号,县府大院斜对面)。
3.报名办法。全部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填写《云和博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招聘报名表》(报名表请自行下载),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等(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参加报名和接受资格审查。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凭《领取准考证凭证》于4月14日上班时间到云和县人力资源市场人才就业便民服务中心6号窗口领取准考证。
4.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并实行百分制,总分为100分。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具体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并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予以公布(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对象)。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实施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定不参加面试的,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四)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算到小数点后二位、尾数四舍五入),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具体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由云和县博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并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递补(若总成绩相等,则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2.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云和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云和县国土资源局)
(云和县博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附件:(请用A4纸打印填写)
云和县国土资源局
云和县博远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