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事业单位招聘:庆元县财政局公开招聘财务总监3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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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庆元县财政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财务总监(非正式工作人员),其中财务总监职位(1)招聘2名,财务总监职位(2)招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专科以上学历,1977年7月26日以后出生,浙江省户籍,性别不限。
(二)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勤奋敬业,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身体健康。
二、招聘具体对象和条件
(一)财务总监职位(1)
1.有较全面的财务、会计或金融专业理论知识,熟悉国家财经、金融法律法规,熟悉政府性投资项目和企业管理,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2.具有财务会计类、财政学类、金融学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或具备会计、审计、经济中级及以上职称(含通过2017年会计、审计、经济中级及以上职称考试的),且从事经济管理或财务会计相关岗位工作2年以上。
3.职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6日。
(二)财务总监职位(2)
1.有较全面的工程造价、工程预决算专业理论知识,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熟悉政府性投资项目预决算,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2.具有工程管理类、建筑设备类、市政工程类、水利工程与管理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从事工程咨询或工程管理相关岗位工作2年以上。
3.职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6日。
三、受聘人员待遇和聘期
受聘财务总监实行年薪制,财务总监年薪由底薪、服务年限年薪和奖励年薪(考核奖金)组成,基本年薪助理职称为4.0万元,中级职称为4.5万元,高级职称为5.0万元;奖励年薪按县委、县政府对县财政局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结果并与财务总监工作情况挂钩计发;服务年薪按《庆元县财政局财务总监薪酬管理规定》执行。按国家规定办理五险一金,聘期三年(含试用期半年);聘期满后单位可根据考核情况选择连续聘用。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26日(周三)。
2.报名地点:庆元县财政局人事教育科(县财税大楼三楼)。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条件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正照1张、工作经历证明(入围考察后将进行核实)。下载并填写好《庆元县财政局招聘财务总监报名表》。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意见。
4.报考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将酌情核减招考计划。
5.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
2.笔试科目:财务总监职位(1)、财务总监职位(2)均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
3.笔试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按招考职位计划1:3的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
(四)确定入围人员
面试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考生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的50%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并按招考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照现行的公务员体检、考察标准执行。
体检、考察有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六)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对象。对拟聘用对象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它事项
考试违纪人员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庆元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
咨询电话:、、。
附件:
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庆元县财政局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