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事业单位招聘:2017年丽水市农业局下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招聘1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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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31号)
为引进高素质人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丽水市农业局下属事业单位丽水市农村能源办公室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市农村能源办公室是丽水市农业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学历/学位要求 | 所需专业 | 备注 |
丽水市农村能源办公室 | 农技人员 | 专技 | 1 | 研究生/硕士 | 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农业资源与环境、园艺学 |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资格条件外,还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所招聘岗位的工作要求,年龄在35周岁(1981年8月9日以后出生)以下;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硕士或以上学位。
(四)能够适应经常出差、在野外开展工作。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告专栏);丽水人事考试信息网();丽水市农业信息网()。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8月9日至8月10日(正常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丽水市农业局办公室(1010室)报名(丽水市丽阳街827号)
联系人:雷老师,联系电话:
报考人员要先从《公告》发布网站下载并填妥《报名表》(详见附件),携带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以及能反映技能水平、学术成就、获奖荣誉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前往报名。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考试
采取先进行综合比选后进行面试的方式。
1.综合比选。结合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学历、经历、技能水平、学术成就、获奖荣誉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丽水市农业局网站予以公示。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注重对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岗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采用100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考试成绩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体检、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期限,服务期为 5 年。
本次招聘工作由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丽水市农业局共同组织实施,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丽水市农业信息网()发布,请考生自行留意。
本公告由丽水市农业局负责解释。
附件: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农业局
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