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事业单位招聘:2017年景宁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5人公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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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管理,根据我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景委办〔2010〕2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景宁县机关企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序号 | 单位名称 | 岗位名称 | 招考人数 | 岗位代码 | 岗位要求 | |||
性别 | 学历 | 专业 | 其它 | |||||
1 | 县农办 | 工作人员 | 1 | 1 | 男 | 大专 | 不限 | |
2 | 县文联 | 工作人员 | 1 | 2 | 男 | 大专 | 不限 | 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验。 |
3 | 县委统战部 | 工作人员 | 1 | 3 | 不限 | 大专 | 不限 | 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
4 | 县环保局 | 环境采样监测员 | 1 | 4 | 男 | 高中 | 不限 | 退伍军人 |
5 | 县民宗局 | 工作人员 | 1 | 5 | 男 | 本科 | 不限 | 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
6 | 县统计局 | 工作人员 | 1 | 6 | 不限 | 大专 | 财务会计类 | 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
7 | 市场监管局 | 工作人员 | 1 | 7 | 男 | 本科 | 不限 | 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
工作人员 | 1 | 8 | 女 | 本科 | 不限 | 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 ||
8 | 审计局 | 工作人员 | 1 | 9 | 男 | 大专 | 财务、审计、会计专业 | 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
9 | 县人力社保局 | 工作人员 | 1 | 10 | 男 | 大专 | 不限 | 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
工作人员 | 1 | 11 | 女 | 大专 | 不限 | 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 ||
10 |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 工作人员 | 1 | 12 | 不限 | 大专 | 医学相关专业 | |
工作人员 | 1 | 13 | 不限 | 大专 | 不限 | |||
11 | 县公安局 | 协警 | 1 | 14 | 女 | 大专 | 不限 | 30周岁以下,工作地点:渤海派出所 |
12 | 县供销社 | 工作人员 | 1 | 15 | 不限 | 大专 | 财务会计类 | 畲族 |
13 | 县农业局 | 工作人员 | 3 | 16 | 男 | 中专 | 畜牧兽医 | 45周岁以下,具有助理执业兽医师以上资格或助理畜牧(兽医)师以上资格或持有乡村兽医登记证。 |
14 | 县红十字会 | 应急救护培训 | 1 | 17 | 不限 | 大专 | 不限 | 具有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师资格 |
15 | 县民族青少年宫 | 培训教师 | 1 | 18 | 不限 | 大专 | 音乐、舞蹈专业 | 全日制高校毕业生,考试方式:笔试50%+技能测试50% |
16 | 县政协办 | 工作人员 | 1 | 19 | 不限 | 大专 | 不限 | |
17 | 景宁中学 | 消防馆保洁员兼任讲解员 | 1 | 20 | 女 | 大专 | 不限 | 畲族,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验。 |
教务处电教管理员及排课员 | 1 | 21 | 男 | 大专 | 计算机类 | 全日制高校毕业生,考试方式:技能测试30%+笔试30%+面试40% | ||
18 | 县红星街道办事处 | 工作人员 | 1 | 22 | 男 | 大专 | 不限 | |
19 | 金仙寺社区 | 工作人员 | 1 | 23 | 男 | 大专 | 不限 | 畲族 |
20 | 外舍社区 | 工作人员 | 1 | 24 | 女 | 大专 | 不限 | |
21 |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水质检测采样 | 1 | 25 | 男 | 大专 | 不限 | |
水质检测 | 1 | 26 | 不限 | 大专 | 不限 | 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 ||
22 |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工作人员 | 2 | 27 | 不限 | 中专 | 护理、药剂、医学相关专业 | 全日制中专毕业生 |
保洁员 | 1 | 28 | 女 | 高中 | 不限 | |||
23 | 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 收银员 | 1 | 29 | 不限 | 大专 | 财务会计类 | 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持有会计资格证,28周岁以下。 |
1 | 30 | 女 | 大专 | 财务会计类 | 畲族,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持有会计资格证,28周岁以下。 | |||
营业员 | 2 | 31 | 不限 | 大专 | 文秘、美术、工商企业管理专业 | 全日制高校毕业生,28周岁以下。 | ||
合计 | 35 |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4.景宁户籍;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12日以后出生)。
5.已在我县新世纪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劳务派遣的在职人员,不得报考本次同类性质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岗位。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9月12日(星期二)。
地点:景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会议室(县人才管理服务处)。
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伍证、工作经历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还须提供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联系电话:县人才管理服务处: 。
2.资格审核及缴费确认
工作人员当场对填写了报名表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身份、年龄、学历、专业、户籍、工作经历证明等。报名人员经审核合格后再登记确认,考务费80元/人。
3.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3)招聘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三)考试方式:
(1)考试分为笔试(占总成绩50%)和结构化面试(占总成绩50%)。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结构化面试对象(招聘计划3人及以上按1:2比例)。
(2)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体检、考察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以指定医院结论为准。
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录用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编外录用人员与县新世纪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
五、其它事项
考试违纪人员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县人才管理服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才管理服务处
二〇一七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