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国企招聘:青田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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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青田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青人社〔2013〕408号)规定,经研究,青田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3、 青田县户籍或生源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户口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0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户籍不限)。
4、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1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岗位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性别 | 学历 | 专业要求 |
城乡规划 | 1 | 男 | 全日制本科 | 建筑学、土木工程、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城乡规划 |
会计 | 1 | 不限 | 全日制本科 | 税收学、会计学、财务管理 |
招聘职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取消该职位招考计划。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 9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浙江省青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三楼办公室(鹤城中路担水巷30号)。
3、报名材料: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正照2张,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可下载打印或填写)。具有相关岗位专业职称、从业资格证的,需同时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一门,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2、面试
面试入围人员请按照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发布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在领取面试通知书一天前如面试对象书面确认放弃面试的,根据该职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自然淘汰。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体检、考察、聘用
根据笔试成绩(按卷面总分折算成100分)×50% + 面试成绩×50%折算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按照总成绩排名以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替补;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照总成绩排名择优确定聘用对象并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五、本通告未尽事宜,由青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附件:
青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7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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