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事业单位招聘:丽水市城市管理局莲都区分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7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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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丽水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莲都区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 |
人数 |
性别 |
学历 |
专业 |
备注 |
乡镇中队协管员 |
7 |
不限 |
高中及以上 |
不限 |
财政拨款编外用工 |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前科及不良纪录,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听从指挥。
2.具有丽水市户籍,35周岁(1982年2月1日以后出生)以内,男身高168cm以上,女身高158 cm以上。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丽水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莲都区分局(莲都区丽阳街288号410办公室)。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符合条件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或学位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报名登记表一张(附件下载)前来报名。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经资格初审,岗位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2的,择期开考;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用人单位与区人力社保局共同研究决定是否开考。符合条件的择期通知考试。
(二)考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验,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 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注重对考生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个性特征、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三)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加测专业知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费用自理。
(四)公示、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聘用后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签订用工合同;未合格者不予聘用。待遇面议。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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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丽水市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
(,公示公告栏)。
特别提示: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上述网站公布,请应聘者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本公告由丽水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莲都区分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丽水市莲都区纪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组
咨询电话:丽水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莲都区分局
附件:
丽水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莲都区分局
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