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事业单位招聘:2018年丽水市港航管理局(地方海事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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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6号)
为引进专业人才,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丽水市港航管理局(地方海事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海事执法救援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性质
丽水市港航管理局(地方海事局)是丽水市交通局下属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度。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学历 | 所需专业 | 备注 |
海事执法救援 | 专业技术 | 1 | 本科 | 不限 | 具有游泳现场赴救能力,具备心肺复苏、爬泳、仰泳、蛙泳、侧泳、反蛙泳、潜水、踩水等技能 |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职能)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3.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丽水户籍或生源地为丽水。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告专栏);丽水市港航管理局网()。
(二)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3月10日上午8:30至下午17:00
报名地点:丽水市港航管理局(莲都区芦埠前山村78号) 309室。
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018年应届毕业生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历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指定报名点报名。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书。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
(三)考试
考试采取岗位技能测试和面试方式。
该招聘岗位工作要求具有游泳现场赴救能力,具备心肺复苏、爬泳、仰泳、蛙泳、侧泳、反蛙泳、潜水、踩水等技能。岗位技能测试量化分数参照《游泳救生员操作技能考核标准》,具体标准为:①潜泳(蹬边出发,测试2次,以最好成绩为准)20米为合格,计60分,27.5米为70分,35米为80分,42.5米为90分,50米及以上为100分;②25米快速游(测试2次,以最好成绩为准)用时20秒为合格,计60分,18.5秒为70分,17.0秒为80分,16秒为90分,15秒及以内为100分。每项测试成绩必须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下一面试环节。
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两项测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技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注重对应试者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个性特征、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面试满分成绩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技能测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丽水市港航管理局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本次招聘工作由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丽水市港航管理局共同组织实施。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招聘单位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
特别提示:岗位工作技能测试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尤其潜泳是在长时间屏气、剧烈肌肉运动的条件下进行的,极易引起缺氧发生危险,要求参加工作技能测试的应聘者进行自我评估,审慎、力所能及地参与。如技能测试中出现因自身原因产生的风险,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本公告由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丽水市港航管理局咨询电话:
附件: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交通运输局
丽水市港航管理局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