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招聘云和县供销合作社职工1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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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和“三位一体”农合联改革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云和县供销合作社职工一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为云和县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职工1名(派驻县农合联资产经营公司担任理事长兼法人)。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3月7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4.具有担任过两个以上(含两个)涉农企业(协会)理事长(法人)岗位职务的经历;
5.具有云和县内户籍;
6.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8日-3月16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云和县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室(中山东路17号三楼303室)。
3.采用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四、报名所需材料
1.个人简历一份;
2.个人免冠近照1张(2寸);
3.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担任理事长(法人)任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招聘原则
1.根据符合报名资格人员进行面试择优聘用;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3.面试、考察工作由云和县供销合作总社组织实施。
六、公示、聘用
1.经考察、体检合格,拟聘用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2.应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签订用工合同。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薪酬待遇
1.录用人员为供销社社有企业职工,工资福利(试用期)参照《云和县供销总社(农合联执委会)所属各单位职工工资制度》(云合总[2017]25号)执行;
2.涉及个人应承担的“五险一金”等费用,按规定从个人应发工资中扣除。
本公告由云和县供销合作总社负责解释。
联系人:吴俊杰
手机:(583834)
云和县供销合作总社
二0一八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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