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水利水电学院2018年非教学岗位招聘12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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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是水利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浙江省首批应用型建设试点本科院校,隶属于浙江省水利厅,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学校位于杭州下沙高教园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5个岗位12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18年10月底前。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5月17日下午16:00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招聘系统(网址: :8081/),注册个人真实信息,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材料投送成功与否,以网站报名状态显示信息为准。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报名期间同步进行,于5月18日下午16:00截止。资格审查期间,应聘人员可实时上网查询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将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环节。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占总成绩的40%、60%。
1、笔试。
初定于5月下旬在招聘单位举行。具体安排见网上通知。笔试内容包括综合性基础知识和岗位相关的业务知识。
笔试后,将在指定网站公布笔试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8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测评要素主要包括仪容仪表、沟通协调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网站(,人才招聘专栏);
2、浙江水利网(,人事人才/公开招聘专栏);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丽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机关事业(省属国企)公开招录(聘)专栏)。
其中,招聘过程中的相关信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在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机构及联系方式:省水利厅,(直属机关纪委),(人事教育处)。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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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