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招聘派驻中共丽水市委统战部工作人员4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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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丽水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4名,派往中共丽水市委统战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所需专业 |
财务岗位 | 1人 | 本科及以上 | 财会类相关专业 |
综合岗位 | 3人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二、招聘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编外用工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正直诚信,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招聘岗位的工作需求,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10月22日以后出生);
(四)中共党员、有相关专业职称者、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其中:财务岗位要求具备从事财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有财务工作经历者优先;综合岗位要求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较强的写作能力、较强的宣传策划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有文秘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核、考试考察、体检、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告专栏);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实际情况,采取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10月29日到 10月31日(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丽水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丽水市莲都区丽阳街491号老报社大楼南楼4楼)。
咨询电话:、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从本《公告》发布网站下载并填妥《报名表》(详见附件),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点报名。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
(三)考试考察
根据报名情况决定考试形式,并按考试和考察情况,择优录用。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考察、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工资待遇按照丽水市编外用工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下载:
中共丽水市委统战部
丽水市人才管理服务中心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