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温溪镇招聘城市协管员30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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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温溪镇城市协管员,共招聘30名。
二、招聘范围、对象、条件
1.招聘对象为青田县户籍人员,男性、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2000年1月以前1983年1月以后出生);
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思想进步,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3.爱岗敬业,甘于奉献,诚信友爱,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岗位独立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品貌端正,无口吃、无色盲;
5.文化程度高中及以上;
6.复员退伍军人、机动车驾驶证(C1、D)或以上、大学文凭者,优先录取;
三、招聘办法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8日起至1月10日止,共9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青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温溪中队(处州街12号);
3.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须随带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学校毕业证明、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驾驶证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进行报名;
4.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二) 面试
经审查后,符合考试条件的人员请按照发布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自然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聘用
体检标准按人社部有关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根据体检、考试结果,按照总成绩排名择优确定聘用对象并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聘用形式:劳务派遣,合同与派遣公司签订。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3个月内出现人员空缺的,可从此次招聘参加面试人员中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予以替补;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按照政府编外用工标准发放,并缴纳五险一金。
联系人:金晓群
联系方式:
温溪镇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