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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浙江丽水青田县招聘民营医疗机构工作人员7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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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青田县关于加快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6〕106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民营医疗机构事业报备员额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的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19年青田县民营医疗机构事业报备员额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一)。

招聘职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的比例不足1:1.5的,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取得相应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2.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3.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予报考;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报考职位(专业)所需资格条件外(详见附件一学历、相应资格要求一栏),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职位的工作需求;

4.年龄为男45周岁以下(1973年6月3日之后出生)、女40周岁以下(1978年6月3日之后出生);

5.招聘职位有特殊要求的,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一);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全部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3日(8:30-12:00,15:00-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青田县卫健局六楼(鸣山路8号)。

3、报名材料:考生须提供2019年青田县民营医疗机构事业报备员额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二,下载填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一寸正照3张。

4、准考证领取时间: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8年6月10日(8:30-17:30),逾期不领,视为自动弃权。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告。

(二)考试

1、笔试一门,为专业客观题为主,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9年6月22日9:00—10:30

笔试考试考生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考试考生需携带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和橡皮。应考人员按要求在答题卡上作答,作答在题本上或其他位置的一律无效。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并在青田县卫生健康局门户网站 公示。

上述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在面试实施一天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自然淘汰。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体检、考察、聘用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根据笔试总成绩(按卷面总分折算为100分)×50% + 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

按照总成绩排名以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县卫健局组织,会同县人社局、县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实施。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替补。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照总成绩排名择优确定聘用对象并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考录用的人员为事业报备员额身份,其人事档案管理、社会保障费缴纳标准、职称评聘管理、继续医学教育等与在编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由青田县卫生人才教育交流中心负责管理,薪酬由各民营医疗机构自行制定。

2.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个人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3.考试违纪人员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处理。

4.本次招考录用的工作人员服务期至少五年。

5.本通告未尽事宜,由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田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县委派驻纪检监察组)

原标题:2019年青田县公开招聘民营医疗机构事业报备员额工作人员的公告

附件下载

附件1:

附件2:

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田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5月20日

文章来源:2019丽水医疗卫生招聘信息、备考资料、考试题库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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