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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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缙云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县属国有独资企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见下表:
缙云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岗位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招聘人数 | 性别 | 备注 |
文 秘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1 | 不限 | |
财 务 | 大专及以上 | 经济类、工商管理类、商务贸易类、财务财会类、税务税收类、统计类、审计类 | 1 | 不限 | 3年(含)以上工作经验 |
保管员兼机械管理员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1 | 男性 | |
保管员兼信息化管理员 | 大专及以上 | 计算机(大类)类、计算机(软件)类、电子信息类、机电控制类、计算机(网络管理)类 | 1 | 男性 |
(注:录取人员要求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周年)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报考岗位(专业)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具备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及团队协作精神,身体健康。
3.限具有缙云县户籍的人员(以2020年1月17日户籍所在地为准),或者生源地(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的户口所在地)为缙云县的人员。
4.年龄18至35周岁(1985年1月17日至2002年 1月17日期间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已经取得学历证书。
6.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与本公司不得有应回避的情形(参照浙人才〔2007〕184号文件中第三十条)。
8.以下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因盗窃等被治安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国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的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信息发布平台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在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等网站进行发布。
2.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1月17日-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地点:缙云县五云街道槐花街34号(缙云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办公室)
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还须提供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并填写《缙云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考务费40元。
(2)资格审核及缴费确认
工作人员对填写好报名表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身份、年龄、学历、专业、户籍等,报考人员经审核合格后进行缴费登记确认。
考生所学专业资格的审查主要参照《2020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
(3)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届时,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带本人身份证到缙云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4)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②在各招聘环节中,将及时通知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者;对未能进入的应聘者,不再发布通知。
③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数比例不足1:3时,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④报考者提交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证件(证明)不全的,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或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录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3.笔试
笔试时间在2020年2月,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在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通知。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缺一不得进入考场。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一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政治理论、法学基础知识、科技知识、国情国力、公文写作与处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等。
4.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分数并列者同步入围),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并在网上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对面试人员缺额,可在面试前1天,从未进入面试的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并在网上公布递补面试人员名单。
5.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在网上公布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以指定医院结论为准。
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网上公布递补人员名单。
6.公示、录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拟录用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录用条件等情形的,取消录用资格,不再递补。
岗位录用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被录用人员与缙云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人事档案等转入公司管理。
试用期为6个月(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结束,经考察能胜任岗位要求的,办理录用手续。
四、其它事项
为维护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录用资格的人员,或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的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录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考试违纪人员按照《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4〕15号)有关规定处理。
报考人员对本公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缙云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本公告由缙云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举报受理单位:缙云县纪委监察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
举报投诉电话:
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
缙云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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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缙云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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