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衢州市柯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16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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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2020年衢州市柯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自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柯城区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积极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中,为人民健康默默坚守、。鉴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形势,需紧急补充医务人员。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务人员1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体招聘范围、招聘岗位、计划数和条件等详见《2020年衢州市柯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报名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
1. 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 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有吃苦耐劳和敢于奉献精神,能立刻投入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中去;
3. 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4. 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按单位按岗位的办法,按照报名、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柯城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官网“招考录用”板块(网址:)、浙江省卫生人才招聘服务网(网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9日—2020年3月18日。
2.报名方式:通过网络报名,应聘者将报名表(附件2),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2020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执业资格证、职称证书等电子扫描件材料发至报考单位指定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XXX(报考单位)—XXX(报考岗位)—XXX(姓名)应聘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报名无效。
注意:
(1)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2)为确保我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稳定,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现为柯城区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或柯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0年委培毕业人员,不得报考。
(三)资格审查
由用人单位开展资格初审、区卫健局进行资格复核。报名人数应大于招聘岗位计划数,如果小于或等于计划岗位数,将核减相应岗位数(符合柯城区“医技人员引进”条件的对象,不作要求)。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面试
1. 面试时间:初定于2020年3月21日(周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 面试采取网络视频面试的方式,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应变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为保证网络面试公平公正,面试现场不得有任何提示信息,考生在面试结束后须提供全程录像以示证明。
3. 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面试成绩当天评定并公布。如入围末位出现面试成绩相同者,另行组织加试。
4. 面试开始前由考官组抽签决定考生面试顺序,参加面试的考生,接通视频电话后须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如连续拨打三次视频未接通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5. 本次网络面试软件为“钉钉”,请考生自行下载;面试的方式将由用人单位统一通知。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岗位计划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医院为具有公务员招考体检资质医院或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纪检监察部门、人事招聘主管部门在录用过程中对考生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必要时,可以要求考生进行复检。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六)考察
经面试、体检合格人员应根据用人单位要求,马上参加疫情防控等工作,工作表现作为考察依据。疫情过后,考察合格者,按程序办理聘用。
考察工作由区卫健局会同招聘单位进行,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七)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察择优确定的聘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对象为2020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按期取得毕业证(硕士研究生还须取得学位证书),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如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者取消聘用资格。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为5年,2020年应届毕业生(含初次就业人员)实行1年的见习期,其他人员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见习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见习期(试用期)人员管理参照《关于转发〈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240号)执行。
受聘人员在首次聘用期内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支付违约金,具体违约金数额在聘用合同中明确。
招聘岗位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新聘用人员一经聘用后须在柯城区服务满五年。
四、其他事项
1. 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2.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及时向区卫健局)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本次招聘工作由区纪委、监委驻区卫健局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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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衢州市柯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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