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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丽水学院辅导员8名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丽水市人力社保局核准,丽水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性质

丽水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学校位于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学院路1号。

二、招聘计划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 岗位类别 招聘人数 所需专业 性别 要求 学历/学位 备注
辅导员1 专业技术 3 专业不限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需入住学生公寓;本科或研究生其中一学段为心理学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

辅导员2 专业技术 5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注:报考时一个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否则作无效报名处理。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 2020年应届毕业生;

3.报考人员为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全脱产)硕士研究生的,要求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报考人员为海外硕士研究生的,要求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海外硕士研究生相关证书及教育部提供的相关海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5.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有学生干部任职经历,曾担任校、院学生会、研究生会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社团负责人,班长,党、团支部书记等职务。“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可以放宽学习期间干部任职要求;

6.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不超过28周岁(即1991年4月26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不超过30周岁(即1989年4月26日及以后出生);

7.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考察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5月25日。

2.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报名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期间,发送《丽水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贴电子照片)和《丽水学院公开招聘基本信息汇总表》至电子邮箱,邮件主题设为“报名岗位+姓名+专业”。

如有需要可拨打招聘单位联系人电话确认(联系人:章老师,联系电话:)。

(二)资格审查

初审:学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复审(现场确认):学校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携带的材料包括:《丽水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贴照片),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归国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境外留学证明)、学生干部证明、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考人员本人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名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考试。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不足招聘岗位数3倍的,由丽水学院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是否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报考人员必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1.笔试:笔试内容为《辅导员岗位综合知识》。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如不足比例的,笔试合格者均可参加面试。笔试合格分为60分。

2.面试:面试采取回答固定试题方法进行,主要测评口头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岗位的适应能力等。

具体考试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情况另行通知。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由学校与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是否按成绩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招聘岗位身份为报备员额,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管理,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它

拟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期限,服务年限博士为8年,硕士为5年。

本次招聘工作由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丽水学院共同组织实施。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招聘单位网站或相关公告栏中发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或公告栏公布,供报考人员查询和社会监督:

1.丽水学院网站(,招聘公告栏)。

2.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专栏)。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管部门丽水学院纪委办公室反映(电话:),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特别提醒

在新冠肺炎防疫防控时期,请报考人员做好个人防疫防护工作,来校现场确认前少流动、少聚集,来校途中做好防护措施,确保个人身体健康。(具体防疫及入校要求另行通知)

六、咨询

本次招聘工作由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丽水学院共同组织实施。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丽水学院学工部咨询,联系人:章老师,联系电话:;人事处叶老师。

通讯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学院路1号(邮编:323000)。

附件1:2020丽水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附件2:2020丽水学院公开招聘基本信息汇总表.xlsx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学院

2020年4月26日

原标题:2020年丽水学院辅导员招聘公告(2020年第5号)

文章来源:http://rsj.lishui.gov.cn/zwxx/gsgg/202004/t20200426_442622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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