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丽水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消防文职人员12名公告
为切实缓解支队消防力量不足的矛盾,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浙江省消防总队文员管理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公开向社会招聘消防文职人员若干名,特制定方案如下:
招聘岗位、名额
消防文职人员主要从事协助执法、会计、宣传、驾驶员等工作(具体岗位及招聘人数详见附件1)。
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志愿从事消防工作,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责任心较强,爱岗敬业,办事认真,吃苦耐劳,有团结协作精神;
(三)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较好的文字写作基础和口头表达能力及计算机应用能力;
(四)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5米,五官端正,举止大方,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五)宣传文员要有较好的文字功底、摄影技术、会视频拍摄剪辑,在宣传岗位有突出成绩的可以适当放宽条件并优先录用。
工作地点
支队机关、各县(市、区)消防救援大队
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0年5月14日至5月25日。
(二)报名办法和途径
1.报名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表(附件2)、学历(学位)证书等资料到丽水市消防救援支队政治部504报名,或将报名表和其他证件扫描件等资料发至电子邮箱()进行报名。
2.报名截止后,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电话通知符合条件者参加笔试、面试,参加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安排将电话通知本人,未通过资格审查者,恕不另行通知。
3.支队政治部将根据各岗位报名人数情况,对报考人员的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做出相应调整。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如遇总分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进入候选。体能测试中有一项以上(含)不合格者淘汰。
1.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科目参照《申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仪表举止和综合素质。
3.体能测试主要检测应聘者基本身体素质。
体检、政审
政审不合格者不得列为考试对象,其考试结果无效。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若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且不再重新确定替补人员。
聘用和待遇
经审查合格,确定为拟聘人选的,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以合同签订年数为基准,试用期工资不低于丽水市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实行双休制,每年享受7天年休假。
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丽水市消防救援支队政治部队务督察科
联系人:叶梦豪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
联系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城北街399号
邮 编:323000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原标题:丽水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消防文职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snews.com.cn/zt/lsxf/gsgg/202005/t20200513_36858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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