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嘉兴海宁市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75人公告
为充实海宁市社区工作力量,提升社区专职工作者素质,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75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热心为居民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二)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要求,详见岗位要求表(附件)。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留学人员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认证书),成人教育考生须于2020年05月23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三)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在18至35周岁(即1984年05月23日至2002年05月23日期间出生)。
(四)海宁市户籍(截止到2020年05月23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岗位特别规定除外。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要求
(一)本次共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75名,具体的招聘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海宁市2020年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表》
(二)招聘岗位设开考比例。同一岗位确认人数低于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的范围对象:
1.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3.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本次海宁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形式。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05月23日9:00-2020年05月29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嘉睿招考报名系统()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在线填写报名表,上传报名资料,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网上报名通道2020年05月23日9:00开启)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岗位要求,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06月01日9:00-2020年06月03日16:00。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再次报名时间:2020年06月01日9:00-2020年06月03日16:00。
各岗位通过资格确认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招聘岗位,报考该岗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同期招聘计划内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二)笔试。笔试由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公共基础知识、社会工作相关知识等。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40%。
笔试计算成绩对获得国家级社工证中级等级的加5分,获得国家级社工证助理级等级的加3分,不重复计分。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面试对象根据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后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1.面试前,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入围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或证明、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时请提供(需单位及学校盖章):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或。
2.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3.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4.面试工作由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当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5.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体检。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考察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公示。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宁市人才网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决定不予聘用的,依次递补。
被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聘用人员自报到后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海宁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相关待遇,按相关政策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五、其他事项
1. 海宁市民政局(市委社工办)、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开展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考试辅导培训,所有涉及相关辅导培训均与海宁市民政局(市委社工办)、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无关。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宁市民政局(市委社工办)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招聘公告、考试成绩、体检、公示等事宜将在海宁市人才网()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点击下载>>>
海宁市2020年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表.docx
海宁市民政局(市委社工办)
2020年05月20日
原标题:海宁市2020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hnrcrs.com/article/artv?ai=8134
常见问题
- 丽水社区工作者与社会工作师的关系?
- 丽水社区工作者与工会工作者的关系?
- 丽水社区工作者招聘有统一考试吗?
- 丽水社区工作者招聘限制的学历条件是什么?
- 丽水社区工作者招聘报考专业有限制吗?
- 基层经验对丽水公务员遴选有何影响?
-
微信公众号:丽水中公教育
(ID:ls-offcn)
专注丽水招聘资讯及备考学习资料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