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宁波奉化区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31人公告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任职资格要求,热爱社区工作。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职位、人数、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本次全区共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31人,具体招聘职位、人数、学历及资格条件见附件1。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20年6月17日—2020年6月28日,通过扫描下方“2020奉化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预报名二维码”,完成电子报名表的提交(请务必认真填写,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2.现场报名确认:根据疫情防控进程,现场确认时间、地点于6月30日前在奉化人才网上通知。未进行现场报名确认或现场报名确认未通过的,报名无效。
3.现场报名确认要求
(1)报考人员须带资料:户口本(集体户口人员须持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2张和《奉化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份。
(2)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区级以上疫情防控先进个人及部分镇、街道户籍所在地居住情况],需随带相关证书、证明的原件;报考锦屏社工4和溪口社工3的人员,需随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工作经历证明、在职证明原件。
(3)所有资料必须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资料证件不全或提供的资料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5)确因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代报的,受委托人除携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和有效委托书(见附件3)外,还需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招聘计划数在2人及以下、报名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招聘计划数在3人及以上、报名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2:1的。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为多个的,核减招聘计划数,招聘计划数为1个的则予以取消,相关岗位的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情况在奉化人才网上公布。
经审查合格,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于7月16日到奉化区人力资源市场(宁波市奉化区南山路198号)113室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具体地点和时间见准考证。报考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范围为综合基础知识、社区及社会工作政策与实务、写作等,满分为100分。 统一划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成绩低于5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在奉化人才网公布。
(四)面试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按1:2,2名及以下的按1:3,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围,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在奉化人才网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社区工作业务能力、岗位适应能力、回答问题的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每位考生的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各招聘职位,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若合成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六)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街道(镇)负责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为专职社区工作者”的淘汰。
(八)公示与聘用
经上述程序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奉化人才网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由奉化区城乡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招聘计划分配到各街道(镇),各街道(镇)分配人员至各社区,并由各街道(镇)按有关规定与被聘用者签订劳动合同。
报考人员已有工作单位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手续后予以聘用。被聘用人员须与招聘单位签订三年期聘用合同并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者,招聘单位将与其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不服从统一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九)递补规定
1.面试开始48小时前,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上述时间要求书面提出不参加面试,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不合格的,均不再递补。
2.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聘用通知签发之日前书面提出放弃或因弄虚作假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均在该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3.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4.本次考试总成绩在下一次专职社区工作者考试报名前有效。在此期间,如因本次新聘人员出缺,需替补社工的,由所在街道(镇)根据需要进行申报,按本次总成绩在原招聘职位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人员待遇
专职社区工作者待遇按现社区同类人员确定,并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按规定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招聘信息、实施过程及拟聘人员公示信息等均在奉化人才网()公布,请报考者注意浏览。报考人员另可关注“奉化民政”微信公众号。
(二)报名考生户籍以2020年7月4日所在地为准。
(三)学历以国家承认的为准(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必须在2020年7月4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四)大学生“村官”工作经历是指在我区镇(街道)所属村(社区)任大学生“村官”,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符合报考任职年限(凭组织部出具的证明)。
(五)报考人员必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六)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我区专职社区工作者的处理。
(七)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八)招聘录用后的专职社区工作者均须在具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资格后,3年内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并作为今后续聘的主要依据之一。
(九)本次招聘由区监察局负责监督,在公开招聘过程中,若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范围及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简章及本次考试相关事宜的解释权属奉化区民政局。
报考咨询电话:
投诉举报电话:
3.授权委托书
奉化区城乡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17日
原标题:2020年奉化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fhhrss.net/InfoDetail.aspx?id=A60ED5C9472B8B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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