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教师招聘:舟山群岛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引进人才招聘230人公告(含教师岗)
为加快引进和集聚一批优秀专业人才,围绕自由贸易试验区、江海联运服务中心、绿色石化基地等重大战略、重大平台、重大项目的发展需求,现面向海内外公开发布2020年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引进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公告。
一、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简介
舟山是我国第一个群岛建制的地级市,是一座独具魅力的海上花园城市,素有“海天佛国、渔都港城”的美誉。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舟山发展,在浙江工作时曾13次深入舟山调研。2015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浙江第一站就到舟山,指出“舟山港口优势、区位优势、资源优势独特,其开发开放不仅具有区域性的战略意义,而且具有国家层面的战略意义”。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浙江省委省政府的关心支持下,舟山先后获批成为我国首个以海洋经济为主题的国家级新区(2011年)和第三批七个自贸试验区之一(2017年)。特别是随着绿色石化基地、江海联运服务中心、波音完工和交付中心、中澳现代产业园等多个国家战略和重大项目的叠加实施,以及自贸试验区油气全产业链的建设发展,舟山步入了高质量发展的快车道。在自贸试验区建设方面,自2017年4月1日正式挂牌以来,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三年来共形成了制度创新成果116项,累计引进油品企业超过6000家,保税船用燃料油供应量跃升为全国第一、全球第八。今年3月,国务院又批复《关于支持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油气全产业链开放发展若干措施》,对浙江自贸试验区进一步赋权。在这些重大利好因素的带动下,舟山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逆势飞扬的良好态势,今年一季度,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舟山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10.3%,增幅领跑浙江、领先全国。
二、聘任制公务员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共招聘12人,其中市本级岗位7个、招聘7人;县(区)岗位5个、招聘5人。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综合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审批、办理聘任手续等环节。其中,综合测评采用专业素质评估和专家面谈的方式进行。专业素质评估主要对应聘者的职业素养、专业知识、从业经历、工作业绩及必要的任职资格等进行综合量化评估,从高分到低分按1:8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谈人选。专家面谈重点评估应聘者专业水平、解决问题能力、完成任务能力、工作作风等,对入职后的岗位匹配度、环境融入性等进行分析研判。
(三)薪酬待遇
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聘任期间的薪酬待遇实行协议工资制,具体由聘任单位与应聘者面议,以聘任合同为准。符合相关人才政策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政策待遇。
(四)招聘公告
具体招聘公告详见《2020年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聘任制公务员招聘公告》(附件一)。
三、政府雇员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共招聘18人,其中市本级岗位15个、招聘16人;县(区)岗位2个、招聘2人。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分报名推荐、资格审查(背景调查)、面试洽谈、考察聘用等环节,其中面试洽谈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三)薪酬待遇
政府雇员采用“合同聘用、年薪待遇、绩效考核”的用人模式。符合相关人才政策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政策待遇。
(四)招聘公告
具体招聘公告详见《2020年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政府雇员招聘公告》(附件二)。
四、紧缺高端教育、卫生和企业人才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共招聘184人,其中教育卫生岗位38个、需求118人;企业岗位44个、需求66人。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分报名推荐、资格审查(背景调查)、面试洽谈、考察聘用等环节,其中面试洽谈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三)薪酬待遇
紧缺高端教育、卫生和企业人才采用“合同聘用、年薪待遇、绩效考核”的用人模式。符合相关人才政策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政策待遇。
(四)招聘公告
具体招聘公告详见《2020年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紧缺高端教育、卫生和企业人才招聘公告》(附件三)。
五、人才储备中心储备人才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招聘岗位15个,招聘16人。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环节。其中考试一般采取面试等形式,若招聘岗位合格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到15:1及以上(招聘人数为2人的岗位达到10:1及以上),则在面试前增加初试(面谈)环节,按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
(三)薪酬待遇
1.试用考核期内的薪酬待遇标准,硕士研究生年薪16万元(含五险一金)、博士研究生18万元(含五险一金)。
2.试用考核期内,在舟山本岛无住房的人员,可统一安排到市人才公共租赁房,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
3.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同时,符合条件的,可根据《浙江舟山群岛新区人才住房保障办法》(舟组﹝2017﹞21号)、《舟山市关于进一步加大高校毕业生来舟工作支持力度的实施办法》(舟人才办﹝2019﹞7号),享受相应的户籍、住房保障等待遇。
(四)招聘公告
具体招聘公告详见《2020年浙江舟山群岛新区人才储备中心招聘公告(第一批)》(附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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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舟山市委组织部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2日
原标题:2020年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面向海内外引进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sdj.gov.cn/Home/ArticleDetail?navigationId=292&articleId=185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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