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中小学幼儿园后备教师储备库管理办法(试行)
云和县中小学幼儿园后备教师储备库管理办法(试行)
为加强和规范教师队伍管理,通过建立后备教师储备库,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结构合理、业务水平较高的后备教师队伍,保障教育发展师资需求,提升师资队伍整体水平,推动云和教育事业科学健康发展。根据《中共云和县委 云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云委发〔2019〕3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云和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建立后备教师储备库。第一年首批入库60人以内。第二年起按照“总量控制、合理配置、动态管理”的原则,根据当年教师需求总量和县编委核准编制使用数量确定纳入储备库的教师数,每年更新,实行动态调整。
第二条
入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思想素质好,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岗位所需的学历(幼儿园后备教师需专科及以上学历,中小学后备教师需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人员;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第三条
入库程序。储备库后备教师实行公开招考,根据当年各学科后备教师招考计划,按1:3开考,在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纳入后备教师储备库。
第四条
后备教师的聘用。根据每学年各学校学科教师需求情况,教育局将后备教师储备库中的后备教师推荐给相应学校,由学校予以聘用。被聘用的后备教师由人事代理机构统一管理,实行劳务派遣,录入浙江省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编外用工模块,实行实名制管理。已聘用的后备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教学业务评比与事业编制教师条件相同。
第五条
后备教师的管理。中小学(幼儿园)聘用后备教师实行学年考核淘汰制,一学年一考核一聘用,对不胜任教育教学工作、有违师德师风、违纪违法行为等情形的,经查实立即予以解聘,并取消后备教师资格;聘满2年仍未能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者,取消其后备教师资格;连续2年未被实际聘用的,取消其后备教师资格。对年龄满50周岁的后备教师原则上不再聘用。
第六条
后备教师的待遇保障。经聘用上岗的后备教师,待遇按上一年度本县社会平均工资的1.2倍核定(不包括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五险一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按相关部门核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予以缴交,相应的费用按规定比例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工资待遇的70%为基本工资按月发放;剩余30%为绩效工资,根据学校考核结果予以发放。
第七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委编办根据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在实施中,国家、省、市如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中共云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云和县财政局
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云和县教育局
2020年7月15日
原标题:云和县中小学幼儿园后备教师储备库管理办法(试行)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x_aCHOhpHFNcPiD-wy_i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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