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县教育局关于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及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等法律、法规及《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20〕1号)、丽水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及精神,为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现将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与受理对象
根据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通知,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求于2020年12月25日前结束。请各有关单位按相关政策和本通知要求及时做好宣传与相关工作。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县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一)户籍在云和县内的社会人员;
(二)在云和县办理有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三)符合我县认定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包括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居住地在丽水市的港澳台居民;
(四)在我县服役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教师资格认定管理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行分级管理。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云和县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丽水市教育局负责组织认定(相关事宜查询丽水市教育网)。
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云和县教育局负责组织认定。
三、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1.申请认定人员请于2020年11月3---12日(工作日上班时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前仔细阅读《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网上报名操作指引》(见附件1-1),报名时,请选择“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或“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2011年前入学的普通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申请相应教师资格)”报名入口。
2.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人员,请在拿到体检合格单后同时登陆“浙江丽水云和政务服务网”(),上传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所需材料的电子稿。仔细阅读《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操作指南(最多跑一次)》(见附件1-2)。也可以现场确认时在云和县行政审批一窗受理窗口上传。
(二)体检
申请人员请于2020年11月12日下午2时00分持本人身份证,自带体检空白表(填好表头个人信息部分、贴好照片)到云和县中医院参加由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体检。(申请人自行到文件的附件中下载并用A4纸打印体检表,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下载附件3《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其它人员下载附件4《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三)现场确认
申请认定人员请带上相关材料到云和县行政审批中心一窗受理窗口)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17---19日下午5点前(上班时间),逾期未确认者将不能参加本次认定。现场确认时请携带:
1. 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本人云和县及辖区户口簿(或居住证)及复印件;
3.本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实习指导师可以专科)及复印件;
4.本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免冠二寸工作照二张(背面写上姓名);
6.2011年前入学的普通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直接认定相应教师资格需复印就读期间的学习成绩和实习情况证明;
7.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还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者工人技术中级以上等级证书;
8. 提供(11月12日参加体检后)经医院填写体检合格意见的体检表。
联系电话:
附件:
1-1.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网上报名操作指引
1-2.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操作指南(最多跑一次)
2.云和网报注意事项
3.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4.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5.个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下载请识别二维码
云和县教育局
2020年10月20日
原标题:云和县教育局关于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HUXp49H_ljZ5fu3QX7pO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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