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丽水市城投置业有限公司公开招聘10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丽水市城投置业有限公司拟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10名,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公司简介
丽水市城投置业有限公司为丽水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
二、招聘岗位与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优,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
3.户籍限定:浙江省范围内。
4.服务年限:岗位聘用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新聘用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同后,需在本单位服务不少于3周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因违法违纪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辞退(解除聘用合同)、开除的;
(5)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二)岗位资格条件
三、招聘条件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试用、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9-10日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受理。
2.报名地点:白云小区40幢3楼(山水大厦北侧)。
3.现场报名:凡符合条件报名者填写《丽水市城投置业有限公司招聘用工报名表》,并携带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工作经历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等相关资料原件;(3)一寸彩色近照2张。
(4)文宣推广岗位需提供以往的原创软文等岗位相关的作品。
4.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符合考试条件的报考人员,短信或电话通知其参加面试。
5.报名人数不足招聘岗位计划人数3倍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6.其他注意事项:本次公开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任职期的时间计算统一截止到2020年10月31日;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参加招聘资格。
(二)笔试
确定符合考试资格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考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
(2)笔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分。达合格分者进入面试,未达合格分者不得进入面试。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考者与职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等。
(3)免笔试条件
各岗位报考人员需满足岗位资格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笔试,且年龄限制可放宽5岁。报名时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
1)主办会计岗位
①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
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在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有三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2)文宣推广、营销策划岗位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在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有三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3)工程管理岗位/前期技术岗位/工程安装管理岗位
①具有与招考岗位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即:具有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之一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在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4)工程造价管理岗位
①具有与招考岗位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即:具有高级工程师(工程造价专业)及以上职称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的。
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在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笔试合格者开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岗位作品等相关资料原件。
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入围面试。
(四)面试
确定入围面试的人员,须同时携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
(1)面试总分10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2)根据实际笔试合格人数经资格复审后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若实际笔试合格人数与免笔试人数之和与相应的岗位招聘名额不足1∶3比例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计分方式:根据岗位有无免笔试人员情况,分类计算。
岗位面试对象有免笔试人员的:笔试成绩统一不带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该岗位报考人员的最终总成绩。
岗位面试对象无免笔试人员的:计分方式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1.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2.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3.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按总成绩排名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试用、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发布招聘公告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评估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在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前,拟聘用对象需解除与其他企业所有劳动关系、社保及证书资质挂靠等关系。
四、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联系人:陈女士。
监督电话:,联系人:项女士。
本公告由丽水市城投置业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
丽水市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8日
原标题:2020年丽水市城投置业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src.cn/tzgg/202010/t20201030_468780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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