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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松阳县第二次公开招聘28名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松阳县人民政府 2020-11-26 10:38:17 浙江中公教育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根据《中共松阳县委 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办法》(松委发〔2018〕46号)精神,以及县委有关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意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性质

社区专职工作者是指在社区居委会、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从事社区服务管理和党建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纳入专职管理的就业年段的全日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28名,详见《2020年松阳县第二次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范围

1.具有松阳县户籍(以2020年12月2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或松阳生源( 松阳县生源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为松阳县);

2.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面向我县退役士兵招考岗位的学历放宽至中专(高中);

3.年龄在18-35周岁(1984年12月2日至2002年12月2日期间出生),其中面向我县退役士兵招考岗位的最高年龄放宽至45周岁(即1974年12月2日前出生);

4.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在2020年12月2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报考;

5. 部分岗位招聘范围、条件、对象采取限制或放宽的条件详见《2020年松阳县第二次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计划表》;

6.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8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9.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无失信、违纪违法记录;

10.有志于社区工作,乐意为社区居民服务,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团队协作的精神,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

11.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本次招聘的考试成绩、有关通知、公示等信息,统一在"中国松阳"门户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

时间:2020年12月2日0:00-12月4日16:30

网址: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与社保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聘考试同时进行,每位

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0年12月2日0:00-12月5日16:30

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2020年12月2日0:00-12月4日16:30)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0年12月10日-12月12日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时间:12月12日(详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此次招聘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四)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招聘计划3名以上(含3名)的按1:2确定面试对象。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五)资格复审

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组织部、民政局和人力社保部门组织,用人单位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需先填写好《考生资格复审登记表》(登记表双面打印,粘贴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并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及报考岗位所需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提供放弃资格复审书面材料),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六)面试

采取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七)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面试成绩仍相同,以有社会工作师职业证书者排位在前。

(四)体检、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政策执行,体检相关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2013〕2号)执行。

如遇报考对象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者,对拟聘用对象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

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由用人单位负责考核,经考核认定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工资待遇按县里有关规定执行。

(六)递补

拟聘用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以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招聘岗位出现缺员的,用工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五、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本次笔试的考生应在笔试前14天(11月28日前)申领丽水"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笔试。"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干咳、发热(腋下37.3℃以上)、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笔试。"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且有相关症状的考生,须在我省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笔试。"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相关症状的考生,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

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松阳县民政局行政许可科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笔试。

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若考生有上述情况的,请于12月10日17:00前向松阳县民政局行政许可科提交相应的检测材料。

参加笔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健康码"非绿码、近期由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以及既往新冠肺炎感染者、密切接触者考试期间全程佩带口罩。其他考生通过考点入口时应戴口罩,在考场内自主决定是否戴口罩。考试期间若出现相关症状者,应立即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笔试现场组织工作。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

考生应当在报名时认真仔细阅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考生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外地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来松阳做好准备。

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松阳政府网。

六、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与社保员、交通运输局编外人员招聘考试同时进行,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将在网上予以公布。招聘岗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核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4.本次招聘的考试成绩、有关通知、公示等信息,统一在"中国松阳"门户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自行留意。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松阳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0年松阳县第二次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计划表.xlsx

中共松阳县委组织部

松阳县民政局

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3日

原标题:2020年松阳县第二次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ongyang.gov.cn/art/2020/11/23/art_1229355058_42334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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