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浙江公务员考试_系统化推进分类分级考录
系统化推进分类分级考录。探索在2021年全省四级联考中系统化推进分类分级改革。
一是单列行政执法类职位。将公安执法勤务类、法检系统司法警察、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综合执法和市场、交通、文化、农业、生态环境五大执法领域的一线执法职位纳入行政执法类职位类别。行政执法类职位实行公共科目单独命题和测试,另外对公安执法勤务类、法检系统司法警察、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职位试点开展心理测评,对综合执法职位加试体能测评。
二是突出专业技术类职位。将部分专业性要求较强的职位归为专业技术类,细化专业资格条件设置,并在笔试或面试环节加试专业科目。
三是调整分级招录层级划分。将往年公务员招考“省市、县乡”分级模式调整为“省市县、乡”分级模式,其中省市县三级划分为综合类,乡镇街道划分为基层类。
常见问题
- 具有较高学历人员报考学历要求较低的职位时,如何认定?
- 报考人员能否以辅修专业报考?
- 丽水公务员薪资待遇有多少?
- 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哪些材料?
- 部分职位备注中要求具有“本县户籍或本县生源”如何理解?
- 公告中提到的“大专以上”、“两年以上经历”是否包括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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