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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青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人的公告

 

根据《青田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编外用工管理的通知》规定,因工作需要,经研究,青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的招聘单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下表。

原则上招聘职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特殊情况经开发区管委会集体研究并商县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后可按照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人员的人数参加考试。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青田县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3月4日之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

2.青田县户籍的其他社会人员(以2021年3月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3.截至2021年3月4日,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在2021年3月4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5.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报考职位(专业)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职位的工作需求;

4.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5.年龄为18至35周岁(2003年3月4日至1986年3月4日期间出生)。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提交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原件与复印件,近期1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1张。

报名时间:2021年3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址:青田县鹤城街道鹤城中路77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304办公室。

报考人员要按职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

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后,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核。

(二)笔试、面试

报考人数未超过1:10的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报考人数比例超过1:10的,组织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实行闭卷考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自然淘汰。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可以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聘用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根据笔试总成绩×50% + 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若直接进行面试考试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的,总成绩相等的,均进入体检、考察对象,按照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

按照总成绩排名以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会同招录机关实施。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的,总成绩相等的,均进入体检、考察对象,按照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

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替补。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照总成绩排名择优确定聘用对象并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四、疫情防控要求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其他注意事项

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考试违纪人员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处理。

报考人员对本公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用人单位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青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6808820

监督电话:0578-6501805

附件下载:2021青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Zj..doc

青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1年3月4日

原标题:2021年青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D6WP6d-oPHjLWvZQekn-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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