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丽水教师资格认定的常见问题解答(一)
最近2021年丽水上半年的教师资格认定开始啦,很多没有经验的同学,就产生了很多的问题,现在小编就针对一些大家经常问的问题进行解答!
问题一:
你好,我是21届毕业生,5月份还没有毕业,没有毕业证书,但是我六月份就能拿到毕业证书了,请问我能参与2021年上半年的认定么?
答案:
不可以!因为在我们丽水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中明确了,在现场确认时请携带:本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实习指导师可以专科)及复印件。综上所述,在没有取得毕业证书前,是不能认定的哦。
问题二:
你好,我今年已经参与了4月份的普通话考试,但是我还没有收到我的普通话成绩证书,我能不能先认定,等普通话证书收到了,再补缴?
答案:
不可以!因为在我们丽水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中明确了,在现场确认时请携带:本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综上所述,在没有取得普通话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前,是不能认定的哦。
问题三:
你好,我的户籍所在地是丽水市青田县区,按照道理我要回青田认定的,但是我在丽水莲都区工作,工作不好请假,请问我能在丽水莲都区认定吗?
答案:
不可以!根据《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规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组织认定,具体事项请参阅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通知。由于各县(市、区)的现场认定以及体检时间不一,所以还是要回户籍对应的县(市、区)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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