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莲都区土地和房屋经营服务有限公司招聘10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莲都区土地和房屋经营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莲都区土地和房屋经营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1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报考资格等详见《2021年莲都区土地和房屋经营服务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莲都区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考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2.莲都区户籍的其他社会人员(以2021年7月2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3. 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在2021年7月2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按社会人员报考;
4.岗位特殊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5.委培生报考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
6.部分岗位面向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届、2020届毕业生招聘,报名时需另外提交未在单位参保证明(社保就业机构开具或浙里办截图)。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详见招聘计划表),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作风正派,本人无党政纪处分记录;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职能)的身体条件,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4.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5年7月20日至2003年7月20日期间出生),详见招聘计划表;
5.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1年7月20日,“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单位工作证明为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1年7月26日-7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莲都区土地和房屋经营服务有限公司(桂山路92号) 三楼会议室
报名方式:本人填写《莲都区土地和房屋经营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一式四份)与《承诺书》(附件3)(表格自行下载),并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工作证明(提交工作证明和劳动合同)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盖出具单位印章),近期一寸免冠红底照片2张。(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届、2020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未缴纳社保记录证明1份;2021年应届毕业生凭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用人单位3日内组织资格审核并对报名人员进行告知审核结果,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合格者,凭考生身份证原件到莲都区土地和房屋经营服务有限公司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将在指定网站另行通知)。
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岗位,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招聘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通知后在指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名。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笔试占40%,面试占60%。
1.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测试,包含公共基础知识、相关征收政策规定等内容。笔试科目满分为100分,实行闭卷考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个人健康申报表,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具体安排在指定网站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实施前3天,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面试具体安排在指定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者进行面试加试予以确定。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将按照各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有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在指定网站对拟聘用对象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本次招聘,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年薪按照(区国资办相关标准执行)——莲都区属企业薪酬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次总成绩在一年内有效,若因本次聘用人员离职造成岗位空缺的,本公司可从本次应聘同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高低排位,通过体检、考察后择优录用。
五、疫情防控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治愈出院后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期的确诊病例、解除隔离治疗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处于医学观察随访期的无症状感染者、处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的入境人员,暂不能参加本次招聘;考生请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参加本次招聘的所有考生请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每位考生都需如实填写《个人健康申报表》(附件4),并在报名时一并上交,近14天内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近14天内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近14天内有与境外入丽人员接触史等三种情形之一的人员,须在考试前3天内在医疗机构完成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经现场核实相关检查报告方可正常参加考试。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报考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丽水市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liandu.gov.cn/,公示公告栏);
2.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http://www.liandu.gov.cn/zhxx/bmwz/ldqrlsbj/,公示公告栏)。
特别提示: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上述网站公布,请应聘者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监督电话:莲都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0578-2156301
咨询电话:莲都区土地和房屋经营服务有限公司0578-2058930
附件下载>>>
原标题:莲都区土地和房屋经营服务有限公司 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iandu.gov.cn/art/2021/7/20/art_1229436767_590960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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