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青田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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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青田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青田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名,具体的招考对象、岗位、人数等详见《2022年3月青田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思想品德优良,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青田县户籍(以2022年3月21日户口所在地为准)或青田县生源。年龄在18至30周岁(1991年3月21日至2004年3月21日期间出生),五官端正、个体形象好,男性身高168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
3.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报考综合文职辅警、派出所(交警中队)2的,具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非在职)。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以上学历,不包括综合文职辅警、派出所(交警中队)2:
(1)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伤残民警以及因工(公)死亡和一至四级伤残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无配偶子女的可为同胞兄弟姐妹);
(2)具有特殊技能或专业特长的(有散打、武术、计算机、摩托车驾驶、训犬等专业特长);
(3)男性退役士兵。
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辅警: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4月10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填写电子版报名表,与其他所需证件通过扫描、拍照等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42552012@qq.com,联系人:林超,联系电话:13757837887)。
报名人员需上传以下材料:
1、《青田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请考生自行到网上下载附件2并填写);
2、户口簿扫描件或照片;
3、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或照片;
4、最高学历学位、毕业证书扫描件或照片;
5、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照片;
6、具有特殊技能或专业特长的人员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扫描件或照片。
入围面试人员需在面试前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入围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一门,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知识,考试题库统一通过邮箱发送至报考者,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合格,笔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体能测试环节,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报考综合文职辅警、派出所(交警中队)2的,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 体能测试
笔试合格的人员,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作放弃资格。
体能测试科目为:100米跑、1000米跑(女性800米)、立定跳远等3个项目,每项100分,共300分。3个项目总分低于180分或单项成绩低于35分的,体能测试成绩不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体能测试占总成绩30%(体能测试总分÷3×30%),报考综合文职辅警、派出所(交警中队)2的,体能测试成绩不计总分。
(四)面试
笔试、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体能测试合成的成绩(笔试成绩×30%+体能测试总分÷3×30%),报考综合文职辅警、派出所(交警中队)2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数3人或3人以上的按1:2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并在网上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实施2天前,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在笔试、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体能测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按照笔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30%+体能测试总分÷3×30%+面试成绩×40%。报考综合文职辅警、派出所(交警中队)2的,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在网上公布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人民警察职位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以指定医院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按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网上公布递补人员名单。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递补
本次考试成绩保留一年(从总成绩公布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间如遇现有岗位人员辞职、辞退出现岗位空缺的,结合单位实际用人需求,经研究决定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发布的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可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关注“青田公安”微信公众号上相关通知。
(二)对于招聘岗位计划数在10名及以上的岗位,当报名人数不到招聘计划数的1.5倍时,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于招聘计划数在3-9名的岗位,当报名人数不到招聘计划数的2倍时,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足3名的岗位,当报名人数不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时,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若招聘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选择报考其他符合报考的岗位,如逾期未改报者,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考试违纪人员按照2017年10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为维护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人员,或在报名、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的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对本公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青田县公安局政治处反映。
(四)各科目(笔试、体能测试、面试)考试前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五)本次招聘的考试成绩、有关通知、公示等信息,统一在“青田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自行留意。
(六)本公告由青田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78-6806526
青田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公安纪检监察组
咨询电话:0578-6806520
青田县公安局政治处
附件下载>>>
附件1:2022年3月青田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
青田县公安局
2022年3月23日
原标题:2022年3月青田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AWwxS9qf8eWtVTyX67Xc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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