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青田县赴浙江师范大学招聘中小学教师10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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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精神和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青田县赴浙江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103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招聘的中小学教师为青田县教育局下属中小学正式公办教师,属全额事业编制。
具体招聘的岗位、计划及招聘条件等,详见《青田县2022年赴浙江师范大学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应聘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2.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7年8月1日至2005年8月1日期间出生);
3.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1.信息发布平台
青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浙江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青田人社公众号、青田教育公众号等。
2.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网络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12日中午12:30;现场报名(浙江师范大学师范类专场)2022年11月12日上午9:30-12:30,报名地点为浙江师范大学东门内网球场(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若地址变化请关注浙师大具体安排。现场报名后同时补录网络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网络报名方式如下:
①点击网址进行报名:报名链接 https://s9cisrdu74.jiandaoyun.com/f/635b433eca8e660008be3c81
②扫描二维码进行报名
③报名信息及初审状态查询:报名成功后可采用以下方式进行信息查询。网址查询链接:https://s9cisrdu74.jiandaoyun.com/q/635b433eca8e660008be3c81
扫描二维码进行信息查询。
(4)报名时须上传或现场提供以下材料:
①盖好院校公章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网签学校凭网页截图打印稿);
②《就业推荐表》(原件所在高校盖章);
③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
④荣誉证书、成绩说明、获奖证书和资格证书等材料。
师范生还需提供师范类证明。
(5)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通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请各应聘人员在此期间保持手机畅通,否则,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3.考试
(1)考试时间与地点:应聘人员于2022年11月19日8时前到青田县教师进修学校(江南实验学校综合楼四楼)报到,地址:青田县瓯南街道江南大道228号。
(2)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携《青田县教育局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件)及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师范生证明、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签学校凭网页截图)、身份证明、相关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到考试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3)考试方式:本次招聘考试不设开考比例。考生经资格复审后参加专业测试。根据测试结果,择优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4.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解除就业协议。
5.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正式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青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青田人社公众号、青田教育公众号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的教师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正式聘用后按《青田县中小学教师管理工作规定》(青教人〔2020〕9号)执行。
6.疫情防控要求
为保护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招聘会正常有序进行,请参加招聘的应聘人员务必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按照浙江省、浙江师范大学及青田县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疫情防控。参会人员需提供7天内行程、健康码绿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等材料。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7.其他事项
(1)2023届毕业生必须在报到前取得《毕业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必须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
(2)应聘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3)本次招聘考务工作由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田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
青田县教育局0578—6822583 0578—6824892 0578—6835193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78—6822270
附件下载>>>
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田县教育局
2022年10月31日
原标题:青田县2022年赴浙江师范大学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ingtian.gov.cn/art/2022/11/1/art_1229428152_50192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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