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告
中公丽水人事考试信息网温馨提醒您关注丽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信息:【2023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告,详见附件!】
根据《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其他人员的成绩请于2023年8月26日上午9:00后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tyzpwb/)自行查询。
为确保公开招录编外工作人员面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8月30日(上午9:00—12:00),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地点: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1314会议室(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谷大道238号)
二、资格复审时所需材料
1.《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tyzpwb/)自行打印)。
2.资格复审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如退役军人证、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等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有效身份证件和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未取得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认证证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承诺。
3.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复审,代复审者除携带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见附件2),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资格复审或者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递补一般只进行一次,递补后又出现考生主动放弃的,由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决定是否继续递补。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5.请所有入围面试人员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如放弃资格复审的,请于8月29日12:00前以书面的形式向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干部人事科(1003办公室)确认(地址: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谷大道238号)。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安排
面试具体事宜详见面试通知书。
咨询电话:0578-2626208
附件下载>>>
附件1.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xlsx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23年8月25日
原标题: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告
文章来源:http://kfq.lishui.gov.cn/art/2023/8/25/art_1229215647_51630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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