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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招聘公告派遣员工1人公告

就业在丽水 2023-10-15 14:02:13 浙江中公教育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中公丽水人事考试信息网温馨提醒您关注丽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信息:【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招聘公告派遣员工1人公告】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丽水市宏盛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派驻至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纳税咨询岗 1名。

二、有关待遇

员工福利待遇参照相关合作单位编外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 .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爱岗敬业,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2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出生日期在1988年10月09日之后)。

3 . 大专及以上学历。有税务相关工作经验,会计、财务相关专业优先。

4 . 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5.符合应聘职位的资格条件和胜任能力。

四、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考试

根据报名情况决定考试形式,具体时间及地点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根据招聘计划数,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二)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费用自理。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视情况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三)聘用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且未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与丽水市宏盛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其他

成绩一年内有效,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者录用人员有离职或解除聘用情况,招聘单位可从入围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报名方式

1. 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09日起至2023年10月1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2.报名方式:

(扫描二维码,获取报名表)

现场报名、网络报名均可。

3.所需报名材料:

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近期免冠一寸照片等相关材料,职业资格证书,征信证明,无犯罪证明证明,以及工作证明或离职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扫描二维码,获取报名表!

4.现场报名地址:

丽水市开发路盛景公寓1幢2-4号1楼人事部(丽水市宏盛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5.网络报名邮箱:

448386507@QQ.com(请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邮件主题设为“报名岗位+姓名”)。

6.咨询电话:0578-2115653,0578-2075963。

丽水市宏盛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3 年10月09日

原标题:丽水市宏盛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派遣至国家税务总局丽水市税务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2fznHDN2tp8wM_VF11fSP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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