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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嘉兴市属事业单位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招聘2人公告_统考

为更好地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等有关规定,嘉兴市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具体的招聘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等详见《2025年嘉兴市属事业单位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公开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表》,可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jiaxing.gov.cn);

嘉兴考试培训网(www.jxkp.com);

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

浙江人力资源大市场嘉兴站(https://jx.zjrc.com)。

其中,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事业单位招聘)作为发布本次招聘其他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应聘人员也可以关注嘉兴人社微信公众号查看相关信息。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从嘉兴市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或2025年8月21日户口在嘉兴市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8月2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历证书须于2025年8月21日前取得。

5.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且2025年8月21日未满处分期限(影响期限)的人员。

3.现役军人和在服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

4.已通过嘉兴市(含县市区)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进入事业单位工作的退役士兵。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缴费确认)、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初审、缴费确认)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形式。

1.网上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5年8月21日9时—8月27日17时。

网址: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

应聘人员登录网报平台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招聘单位和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2.资格初审

时间:2025年8月21日-8月28日。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改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2025年8月21日9时—8月27日17时),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请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间及时关注初审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报名的,视作对审核结果无异议。

3.缴费确认

时间:2025年8月28日9时-9月1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确认,考试费每人10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确认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的1:2比例。低于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5年9月24日-9月27日。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明确的要求参加考试。

(二)笔试

笔试由市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时间为2025年9月27日。考试科目为:

上午 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满分均为100分。

应聘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

1.笔试结束后,各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与《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之和】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缺考或其中一门科目为零分的,不列为面试对象。

2.面试前,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时,入围面试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3.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按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4.面试初定于11月1日,面试考点设在嘉兴市内。面试工作由市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计算总成绩(百分制)。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再相等的则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结果失真的人选,取消相应资格。

(五)考察

考察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人力社保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同一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安排递补。

(七)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作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在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先注册,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选岗及报名流程步骤,仅注册未选岗或未完成报名流程的报名无效。

(二)应聘人员须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需要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指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

(三)应聘人员在报名初审、资格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于2025年9月2日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jxgccrc2024@163.com),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先完成报名缴费,后退还考试费)。

(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报考资格。

(六)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七)对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解释和执行。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的事宜将在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届时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查询。

(九)对事业单位信息、报考岗位、学历学位、所需专业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已在招聘公告和《计划及岗位要求表》上列出。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

主管部门 招聘单位 咨询电话 (区号0573)
市财政局 嘉兴市财政教育管理服务中心 82031191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嘉兴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82296091

政策咨询:0573—82296071(市退军局); 82228947  

监督电话:0573—82521962

附件:2025年嘉兴市属事业单位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公开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表.xls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15日

原标题:2025年嘉兴市属事业单位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 退役士兵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lsbj.jiaxing.gov.cn/art/2025/8/15/art_1229289160_55712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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