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丽水市属企业面向残疾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人公告
为促进残疾人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决定开展2025年丽水市属企业面向残疾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7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25年丽水市属企业面向残疾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具有丽水市户籍或丽水市生源(户籍关系以2025年10月13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的残疾人。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政治立场坚定,综合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违规等情形。
3.具备基本履职、独立开展工作的身体条件,并排除全身性、遗传性、进行性疾病。
4.学历学位要求详见附件1。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10月13日以后出生)。
6.专业类别参照《2025年浙江省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详见附件1。
7.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在公职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等)招聘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2.与原用人单位有劳动纠纷尚未了结的。
3.现为丽水市属企业员工,或原为丽水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员工2024年10月以后解除劳动合同的。
4.现役军人和未满服务期的委培生、定向生等人员。
5.与报考企业班子成员、报考岗位所在部门或所在企业子公司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在报名时需主动报告;其他需要回避的情形按相应规定执行。
6.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在丽水市残联的指导下,由丽水市国资委牵头,丽水市属企业组织实施。包括公开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提供虚假信息或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一)信息发布
丽水市国资委(微信公众号:“丽水国资”)
丽水市残联(https://www.lishui.gov.cn/col/col1229820306/index.html)等网站。
(二)线上报名
1.线上报名:2025年10月15日8:30至2025年10月23日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网站:https://zhrl.jinshuju.com/f/tZbgji
报名信息查询网址:https://zhrl.jinshuju.com/f/tZbgji/s/GffWgw
2.报名资料:报名时需上传相关材料电子版。
(1)《2025年丽水市属企业面向残疾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
(3)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
(4)报考岗位所对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有关材料,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或学校盖章的专业、学历学位学习证明。
(5)报考岗位要求的持有浙江省各级残联颁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类型以招聘单位岗位设定的为准。
(6)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必须提供社保缴纳记录(基本养老历年参保证明)和有单位公章的工作证明(劳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等其他有效证明)]。
报考人员按报考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完成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多个岗位无效。未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无相关情况。
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1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被取消招聘计划的有关报考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改报者视作放弃报名。
(三)资格审查和考试
1.资格初审。10月24日下午17:30前完成资格初审,报考人员自行在报名系统中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已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得更改报考信息或报考岗位。考生所报考岗位如未通过资格审核,可以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它合适岗位。报名时间结束后不再接受补报名。
资格初审未通过的不进入后续环节。
2.笔试。财务管理岗、会计岗的笔试科目为财务专业知识测试,后勤岗、综合文字岗、运营管理岗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3: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开考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否则视作自动放弃。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入围面试。
3.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需在面试前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所需材料等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开始前24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定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者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
采用线下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思想表现、综合分析、应急应变、组织协调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在面试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四)确定体检考察入围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成绩再相等的,另行组织加试。
(五)体检、考察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对于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的报考人员,经查实后不予聘用。
体检参照现行录用残疾人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放弃或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环节,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六)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的,在丽水市国资委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选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或在公示期满前仍无法查清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须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不报到或逾期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国外留学人员)不能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前取得报考岗位(专业)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相关政策
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聘用人员按规定享受当地人才政策,执行招聘单位有关薪酬制度。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丽水市国资委负责解释。
各招聘岗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限工作时间)。
残疾人条件咨询电话:0578-2056973(丽水市残联,限工作时间)。
监督电话:0578-2090762(丽水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限工作时间)。
附件:附件1:2025年丽水市属企业面向残疾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2025年丽水市属企业面向残疾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4:2025年丽水市属企业面向残疾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docx
丽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丽水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10月11日
原标题:2025年丽水市属企业面向残疾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gzw.lishui.gov.cn/art/2025/10/11/art_1229215773_587272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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