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龙泉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3人公告

根据国家及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引进计划共3名,具体引进单位、岗位和资格要求等详见《2025年龙泉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引进对象、范围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资格要求(详见计划表)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4.龙泉市内国有企业在职人员报考需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龙泉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5.截至2025年12月2日,未满服务期的定向委培生不能报考。
6.报考人员须在报考前(2025年12月2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portal.cscse.edu.cn)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截至2025年12月2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情形之一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引进单位工作人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详见:http://www.mohrss.gov.cn/xxgk2020/fdzdgknr/zcfg/gfxwj/rcrs/201910/t20191023_337408.html)。其他需要回避的情形按相应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与引进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9.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要求。
三、引进的组织、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程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时间:
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1日17时止(逾期将不再受理报名),报考人员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在线报名:

网上报名成功后,还需将报名材料电子版用压缩包形式以“姓名+引进单位(引进岗位)”命名于2025年12月11日17时前发送至引进单位邮箱(709316277@qq.com,逾期将不再受理报名)。只进行网上报名,而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引进单位邮箱的视为无效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考其中一个岗位。
3.网上报名材料:
①《2025年龙泉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PDF版(自行下载附件2、电子版须粘贴本人近期免冠照片);
②个人简历PDF版;
③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件PDF版;
④学历、学位证书PDF版;
⑤有关资格证书PDF版;
⑥带二维码的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版;
⑦工作经历证明PDF版;
⑧有关获奖荣誉证书PDF版;
⑨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PDF版;
⑩其他相关证明材料PDF版。
除按上述要求外,龙泉市内国有企业人员和龙泉市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二)资格审核
报名期间同时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告知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不足引进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取消计划将在龙泉市政府网上予以公布。
资格初审通过者在面试前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
(三)面试
考生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四)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引进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相等,另行组织加试),并在龙泉市政府网上进行公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处理。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在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龙泉市政府网公布。
(六)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拟聘用对象在龙泉市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凭学历、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本次引进岗位聘用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在龙泉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期不少于5年。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及时留意资格初审情况,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
(二)引进岗位所列的专业要求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高校专业目录设置及审查认定。对于未列入参考目录的专业,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或研究方向基本一致的可认定为同一专业,一般可接受报考,并以引进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意见为准。对报考岗位、学历、专业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询的,请报考人员与引进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联系。
(三)学历和学位所对应的专业均需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
(四)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请考生自报名之日起到引进工作结束,确保报名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有更改,及时告知引进单位。
(五)引进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次引进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龙泉市卫生健康局和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引进考试的辅导培训和资料推荐。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泉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龙泉市卫生健康局0578-7262763
龙泉市人民医院0578-7220011
监督电话:龙泉市纪委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0578-7760535
附件1:2025年龙泉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表.xls
附件2:2025年龙泉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doc
龙泉市卫生健康局
龙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2日
原标题:2025年龙泉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longquan.gov.cn/col/col1229426307/art/2025/art_6be8af70c445ca0b3d7f7ca08365f69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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