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温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5人公告
为满足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温市委办发〔2021〕18号)等文件规定,现将2026年温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2026年温岭市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5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等详见《2026年温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可登录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wl.gov.cn/col/col1551604/index.html)查询,该网站为发布本次公开招聘其他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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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事业单位的义务;
4.年龄为38周岁及以下,户籍不限;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学位须与所要求的学历相对应)、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等条件,以附件为准;
7.与岗位之间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的应当回避情形。
(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面向从温岭市入伍后退役的浙江省户籍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岗位的对象为:
1.2018年4月29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入伍的需满足以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身份入伍,或者以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在校生(含已被大学录取未报到)身份入伍且退役后复学并已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此类人员参加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定向招聘仅限1次。
2.2024年(含)后入伍的需满足以大专及以上学历(含非全日制)毕业生(含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班生)身份入伍。此类人员参加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定向招聘各仅限1次。
以上两类人员,凡在服役期间受行政记过以上、党(团)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取消定向招聘资格。
该岗位报考对象须经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定。
二、报考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自己的报名、审核状态、缴费等有关情况。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6年3月23日9:00-3月27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26年3月23日-3月28日。
报名系统网址:http://qssy.zjks.com/。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后,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定的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仅注册不报岗位为无效报名。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二)缴费确认
时间:2026年3月29日9:00-3月31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网络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文件规定,每科目考试费为50元。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其中拟招聘计划人数为1名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后的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情况,将在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因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已缴费人员,请务必在2026年4月1日(14:00—17:00)联系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联系电话:0576-86010977)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
(三)下载准考证
时间:2026年4月22日—4月25日。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网址http://qssy.zjks.com/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时间和科目
2026年4月25日
笔试科目考试时间为:
上午9:00—11:30《综合应用能力》/《专业科目》
下午2:00—3: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满分均为100分。
各岗位的笔试科目详见附件,笔试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考试不得使用计算器。
四、确定技能测试(模拟上课)和面试对象
笔试总成绩公布后,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技能测试(模拟上课)和面试对象,笔试科目中任何一个科目缺考<或0分>者不得进入技能测试(模拟上课)和面试范围,其中设有技能测试(模拟上课)的岗位按1:6的比例确定技能测试(模拟上课)和面试对象。若遇最后一名同分,则一并列入技能测试(模拟上课)和面试对象。
技能测试(模拟上课)和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五、资格复审
技能测试(模拟上课)和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将在指定平台公布。资格复审合格者方能参加技能测试(模拟上课)和面试。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26年毕业的留学人员可先提供国(境)外院校毕业学历、学位或学籍证明。
委培生还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有职业资格要求的岗位,还须提供职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面向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的岗位,还须提供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出具的中共党员(预备党员)证明原件。
招聘序号040岗位,还应提供《退伍证》、本人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视作自动放弃。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一次。
六、技能测试(模拟上课)和面试
技能测试(模拟上课)和面试形式详见附件。各项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技能测试(模拟上课)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技能测试(模拟上课)或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下一环节对象。
入围技能测试(模拟上课)和面试人员放弃技能测试(模拟上课)或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七、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技能测试(模拟上课)和面试结束后,各岗位按附件的考试项目和分数比例合成计算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科目数)×笔试分数比例+面试成绩×面试分数比例。增设技能测试(模拟上课)项目的岗位,则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科目数)×笔试分数比例+技能测试(模拟上课)成绩×技能测试(模拟上课)分数比例+面试成绩×面试分数比例。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等的,则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总成绩再相同的,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增设技能测试的岗位先以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再按上述方法进行排位。若各项成绩均相同,另行组织复试,复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八、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若有行业标准,可按行业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执行,以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考察期一般不超过60天,自公布考察对象名单之日起计算。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若国家、省出台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相应岗位技能测试(模拟上课)和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等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报送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在其局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报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后,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在相应岗位技能测试(模拟上课)和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新进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其中台州第一技师学院、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聘用人员使用报备员额事业编制,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
十、其他事项
(一)年龄计算至2026年3月23日(38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3月23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术(执业)资格、从业资格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等取得时间截至2026年3月23日(附件有专门说明的除外)。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
(二)报考人员同一本毕业证书载明的学历和专业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可以报考,否则不能报考。其中有学位要求的岗位,学位须与所要求的学历相对应。
报考人员以第二专业或加括号中的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或加括号中的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信网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学历认证,未取得认证的不能作为所学专业填报。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含学位要求学士)的岗位。军队院校、党校毕业生的学历认证参照《2026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中有关学历认定的相关条款的口径执行。报考人员不得以辅修专业报考。
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要提出的与学历相对应的专业名称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等进行设定,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对于未列入参照专业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由报考人员提供主干课程后,由招聘单位研究并报主管部门同意后决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认定为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应向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三)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6年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6年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第九条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温岭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与现单位经费形式相同的岗位。
(四)体检前,已就业者应书面报告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并取得同意报考证明,如未按要求书面报告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的,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与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再办理聘用手续,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原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的,不能办理聘用手续,并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序号040岗位,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由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考试总成绩排位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择岗工作,择岗后办理聘用手续。由于体检、考察或公示未能及时结束的报考人员暂不参加择岗工作,此类对象后续择岗工作另行安排。择岗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择岗的,视作放弃聘用,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需要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均指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临时身份证、人力社保部门核发的社会保障卡、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证明。
(七)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八)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九)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0号),人事录用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信用浙江”上予以公布。
(十)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凭毕业(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2026年毕业的留学人员,不能在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招聘序号003、014岗位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参加2025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客观题成绩已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先行报考,并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出具或从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25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客观题成绩通知单。不能在2026年9月30日前须提供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上述情况,可在相应岗位技能测试(模拟上课)和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招聘序号005、006岗位的新聘人员入职手续办理后2年内,须取得中职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合同关系。
(十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考试大纲见《关于做好2026年度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十二)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反映(电话:0576-86010977),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十一、咨询和监督
各岗位招聘的有关信息、报名手续、招聘进展情况等有关具体问题,请与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直接联系,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单位研究或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后再做释明。涉及招聘单位岗位类别、学历学位、专业等报考条件设置以及岗位聘用等事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招聘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监督电话:0576-86151699
报考政策咨询电话:0576-86010977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576-86145386
附件:2026年温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xlsx
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19日
原标题:2026年温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wl.gov.cn/col/col1551606/art/2026/art_902728b19a974f158a20d3d7f3641e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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