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司法局 青田县社会治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
根据青司〔2020〕15号《关于配备乡镇(街道)专职人民调解员的通知》,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青田县司法局、青田县社会治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基础素质要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2.岗位要求:
55周岁—65周岁(1961年3月30日至1971年3月30日期间出生);高中及以上相应学历。
3.能力要求:廉洁自律、乐于奉献、有群众威信、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熟悉基本政策和法律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4.户籍要求:青田县户籍(以2026年3月3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以下人员不得应聘
受过刑事处罚或近三年内曾受过行政拘留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近五年内被人民银行列为失信人员;有涉黑涉恶情形的;其他不适合从事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的情形。
二、办公地点
服从组织安排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
报名时间:报名采取现场报名,2026年3月30日至2026年4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青田县社会治理中心(临江东路91号)118办公室。
所需材料:信息填写完整的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两寸彩色照片2张。
2.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报名人数不足招聘人数1:3比例,免笔试,直接采取面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岗位适配能力及相关综合素质,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取前6名,若第6名成绩并列,均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最终考核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前2名进入考察环节;若最终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考察
面试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费用自行负责)。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有关规定进行,并且提供近五年内的征信证明。
放弃体检、考察,或者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4.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根据公示结果情况和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按照《青田县专职调解员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青司〔2025〕12号等相关文件聘任管理。
四、工资待遇
1.本次招聘的专职人民调解员性质为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
2.本次招聘的人员,须服从分配,试用期为2个月。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考试违纪人员按照2017年10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3.本公告由青田县司法局、青田县社会治理中心负责解释。
4.咨询单位:青田县社会治理中心(0578-6091818)
青田县司法局 青田县社会治理中心
2026年3月30日
附件:
原标题:青田县司法局 青田县社会治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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