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事业单位考试:法律常识练习题(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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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浙江事业单位考试法律常识练习
1.下列关于刑事诉讼中的执行说法,错误的是( )。
A.对于判处拘役的罪犯,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
B.被假释的罪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人民法院予以监督
C.对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D.没收财产的判决,在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答案:B
2.在数罪并罚的情况下,拘役的刑期最高不能超过( )。
A.1年
B.2年
C.3年
D.5年
答案:A
3.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经过一次或者几次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 )。
A.2/3
B.1/2
C.3/4
D.1/4
答案:B
4.根据《刑法》规定,对于( )不适用缓刑。
A.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
B.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C.犯罪情节比较轻微的犯罪分子
D.累犯
答案:D
5.根据《刑法》关于拘役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
A.张某在拘役期间参加劳动并得到了报酬
B.李某因某事被判处拘役十四个月
C.王某被判处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D.黄某在拘役期间可以每月回家一天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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