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事业单位招聘:2017年遂昌县乡镇(街道)社会事业发展中心招聘17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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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整合资源力量,增强乡镇(街道)管理服务功能,提升乡镇(街道)社会管理和服务群众水平, 加强乡镇(街道)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等四个平台建设,2017年我县乡镇(街道)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将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乡镇(街道)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工作人员17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对象、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等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具有遂昌县户籍(含:现户籍在遂昌、出生地在遂昌、遂昌生源)的人员,以2017年9月2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的户口所在地。
2.本县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以及任满2个聘期、历年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可以报考面向本县大学生“村官”招考岗位。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1日。
3.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有浙人才[2007]184号文件中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外, 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18至35周岁(1981年9月21日至1999年9月21日期间出生);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和专业等相关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本次招聘的考试成绩、有关通知、公示等信息,统一在“中国遂昌”门户网站()和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方式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9月21日9:00-9月24日16:00。报考人员在()网址报名。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9月21日9:00-9月25日16:00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2017年9月21日9:00-9月24日16:00)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9月21日9:00-9月26日16:00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4. 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已缴费人员在2017年10月18日-10月20日登入()网址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A类)》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各科满分为100分,两门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9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能入围面试。
笔试时间为2017年10月21日。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四)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按1:2确定面试对象。如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五)资格复审
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用人单位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资格复审时需交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六)面试
面试时间为11月11日,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
(七)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面试成绩÷2。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八)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考察对象名单公布后至办理聘用报到手续期间,相关人员放弃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库。
(九)公示、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统一信息发布平台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遂昌县最低服务期限为 5 年。
四、相关事项说明
1.招聘岗位计划数与缴费确认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将在网上予以公布。招聘岗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2.考生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3.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17年9月23日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交给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7办公室,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4.考生在参加笔试时需携带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和卷(削)笔刀。
5.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计划表中涉及的时间统一截止到2017 年9月21日。
本公告由中共遂昌县委组织部、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举报投诉电话:
举报受理单位:中共遂昌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遂昌县监察委
附件:
中共遂昌县委组织部
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