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共庆元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4名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开展工作人员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名额
面向全县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选调庆元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含派驻机构)工作人员4名,其中,岗位1选调2人,要求男性;岗位2选调2人,要求女性。
二、选调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信念坚定、敢于担当、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勤奋敬业、作风优良, 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2.按照国家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不适宜在纪检监察岗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7年12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联系人:吴燕红,联系电话:。
2.报名地点:县纪委干部室(庆元县龙洲西路15号308室)。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填写《2017年庆元县纪委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可在庆元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 )公示公告栏下载,报考者须征得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名时需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公务员登记、任职和奖励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及1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
如果报考人数与选调人数达不到2:1的比例,选调名额相应核减。
4.资格审查:由县纪委和组织人事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考人员,发给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选调过程,报名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二)笔试和面试。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按通知要求参加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40%。
(三)考察。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人数1:1.5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岗位适应能力等方面。考察分占总成绩的20%。
(四)公示和调入。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对象,将拟选调对象在庆元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本次选调工作由庆元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庆元县委组织部、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附件:
中共庆元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庆元县委组织部
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12日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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