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建设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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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数量
临时规划馆1人,主要承担临时规划馆日常管理及解说工作;村镇建设管理处1人,主要承担村镇建设管理工作;物业行业监督管理人员1人,主要承担物业行业监管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建设工作;
(二)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四)临时规划馆和村镇建设管理处岗位不限男女,物业行业监管岗位限男性。
(五)青田县户籍或青田县生源。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青田县建设局办公室(一)(青田县鹤城街道鹤城东路285号人防大楼1408室),咨询电话:。
3.报名时需携带:(1)报名表一份;(2)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3)2寸近期个人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二)考试
1.笔试:报考人数超过1:10的,先进行笔试。报考人数未超过1:10的,不进行笔试,直接面试。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若取得面试资格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参加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笔试、面试分值各100分。按笔试卷面总分、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则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考前;若不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面试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经考察,择优录取。若考察对象均不适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将不予录取,将从总成绩入围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讨论决定与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等情况,按照职位匹配性,研究确定拟招聘人选。人选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按规定办理招聘手续。
四、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察合格后,被聘用人员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具体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编外用工管理的通知》(青人社〔2016〕150号)和《关于印发青田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青编办〔2012〕34号)等文件执行,聘用人员名单报青田县人力社保局备案,其工资、待遇与本单位其他编外用工同等。
青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