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龙泉市农村综合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市场化用工人员3名公告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龙泉市农村综合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农村综合发展公司)决定采取市场化用工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特制订以下招聘方案:
一、招聘计划
岗位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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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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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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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户籍 要求 |
学历 要求 |
所学专业 要求 |
年龄 要求 |
备注 |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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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 核算员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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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
龙泉或龙泉市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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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学历 |
会计学、财务管理、财务会计与审计、审计学、法学(法务会计) |
35周岁以下 |
1.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具备初级会计职称放宽到45周岁以下。 |
02 |
项目 管理员1 |
1 |
男 |
龙泉或龙泉市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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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学历 |
法学、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工程造价管理、管理工程 |
35周岁以下 |
具备3年以上项目管理工作经验 |
03 |
项目 管理员2 |
1 |
不限 |
龙泉或龙泉市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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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学历 |
农业类、建筑工程类 |
35周岁以下 |
所学专业要求参照2020年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要求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4.户籍要求以2020年10月1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要求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工作经历年限要求截止到2020年10月16日,时间统一以周年计算,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各招聘岗位其他相关要求均以2020年10月16日为时间节点。
5. 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的需在2020年10月16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方可报考;现役军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且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具体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龙泉市农业农村局(中山东路142号,原建设银行3楼302室)。
报名所需材料: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2020年龙泉市农村综合发展有限公司市场化用工人员选聘报名表》(附件1,需粘贴一寸照片),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将复印件按上述顺序整理装订在报名表后)、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工作经历证明。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 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将在龙泉市政府网上予以公布。招聘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自接到通知起8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二)考试
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考试形式。
具体形式如下:每个招聘岗位如报名人数在20人以内(含),则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某一岗位如报名人数20人以上,则该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
1.笔试
岗位报名人数20 人以上的报考人员统一参加笔试。笔试后,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入围面试对象,在面试前需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实施前48小时以内,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逾期不参加面试视为自动弃权。
(三)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按以下公式合成计算总成绩:
参加笔试和面试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参加面试岗位的总成绩=面试成绩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并在龙泉市政府网上公布。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
(三)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放弃体检、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有不合格的,在该岗位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经考察后认为考察对象均不能胜任岗位要求的,经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会商,取消该职位选聘。并在龙泉市政府网公布
(四)公示、聘用
经组织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七天公示,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的予以聘用。如有问题反映的,考生必须配合相关部门核实,在规定时间内不配合核实,作自动放弃处理。报考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报到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在该岗位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若聘用期间,聘用人员因各种原因解聘出现工作岗位空缺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在该岗位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未聘用人员的递补资格保留一年,按本次招聘各岗位录取人员的首批报到时间为准开始计算。
四、用工形式及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采用市场化用工合同制(签订3年用工合同),录用后工资待遇根据相应岗位设定待遇参照国有企业用工待遇执行。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在中共龙泉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监督下进行。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泉市农村综合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附件下载:2020年龙泉市农村综合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市场化用工人员报名表.doc
原标题:2020年龙泉市农村综合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市场化用工人员3名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ongquan.gov.cn/xxgk/zfgg/202010/t20201010_46502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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