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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丽水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2名,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具体岗位、人数和报考所需资格条件等详见《丽水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受过刑事处罚;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四)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五)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详见招聘计划。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8-11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丽水市花园路1号裙楼329办公室。

符合招聘报名条件者自行下载并填写《丽水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并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员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不足1:3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通知后在指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或比选)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岗位报名人数超过10人的,进行笔试,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2.岗位报名人数不超过10人(含10人)的,通过比选按照不超过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总成绩=比选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3.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笔试实行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比选指标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工作经历、工作实绩、专业技术职称或职(执)业资格、学历学位等。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或面试。

4.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或比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三)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如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拟聘用对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专职监事薪酬参照《丽水市市属企业专职监事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标准执行,产权管理岗工作人员按照丽水市属企业薪酬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1.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治愈出院后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期的确诊病例、解除隔离治疗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处于医学观察随访期的无症状感染者、处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的,暂不能参加本次招聘。考前14天内有国内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但无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有境外旅居史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且已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入(返)丽考生,须凭借解除隔离医学观察证明材料(含解除集中医学观察通知书、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1次血清抗体检测结果证明)方可参加笔试;考前14天内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有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入丽人员接触史等两种情形之一的人员,须在考试前3天内在医疗机构完成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经现场核实相关检查报告可正常参加考试。

5.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将在“丽水国资”微信公众号和丽水市国资委网站()上公布,供报考人员查询和社会监督,请报考人员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本公告由丽水市国资委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如有疑问请在正常上班时间拨打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丽水市国资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

附件下载>>>

附件一:丽水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二:”丽水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丽水市国资委

2020年11月12日

原标题:丽水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gzw.lishui.gov.cn/art/2020/11/12/art_1229215773_587233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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