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教育人才引进16人公告(二)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参加2026年浙江师范大学专场招聘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才引进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为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下属公办学校教师16名,为事业编制身份。具体岗位和报考资格等详见《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2026年教育人才引进计划表(二)》(附件1)。
二、人才引进对象和条件
(一)人才引进对象
2026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下列情形视同对待:2024年、2025年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已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人才引进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教师义务,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品行端正。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4.年龄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1990年3月2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毕业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5年3月21日以后出生)。
5.教师资格证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26年毕业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需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6.要求取得适用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其中初中语文岗位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7.身体健康,能适应报考岗位工作要求。
8.符合人才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岗位所需专业详见附件1,对于未列入的相关专业,由区教育局会同区人力社保局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
9.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
(2)已被丽水市莲都区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人员;
(3)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规定,凡存在有关回避情形的;
(9)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
(10)《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印发〈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法发〔2022〕32号)规定的存在从业禁止情形的人员;
(11)其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人才引进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丽水市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ndu.gov.cn/)、浙江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发布本次招聘公告。后续招聘过程有关公告或信息在丽水市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并保持通讯信息畅通。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3月21日10:00—12: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浙江师范大学启明篮球场(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报名前请下载附件2:《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2026年教育人才引进报名表》,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后再打印,粘贴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
③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承诺书(详见附件3)。
2.留学人员需提供: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6年毕业暂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的留学人员可用承诺书代替,详见附件3;
③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承诺书(详见附件3)。
按照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考试
1.初试。以面谈形式组织开展初试,主要评估考生的专业水平和岗位匹配度,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根据学习和工作经历、专业匹配度、获得荣誉和面谈情况对每位考生综合评分,按招聘计划数以考生面谈成绩从高到低不低于1:6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复试人员名单,如初试人数少于1:6的,由区教育局会同区人力社保局商定是否开考。入围复试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否则视作自动放弃。放弃复试资格的,按照面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复试。采用课堂教学考核(模拟上课)的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未达合格分者不进入下一流程,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签订就业协议
如参加复试人数达到1:3比例及以上的,则按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体检人员。如参加复试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则根据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性及复试成绩由区教育局会同区人力社保局商定拟体检人员。若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则依据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
体检对象确定后签订《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体检、考察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入围考察人员名单公示后不予递补。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丽水市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2026年毕业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需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并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应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事业编制教师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在莲都区教育系统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
(七)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考务工作由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8-2021912。
监督单位和联系电话:丽水市莲都区纪委区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0578-2128725。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
2026年3月13日
附件1: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2026年教育人才引进计划表(二).xls
附件2: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2026年教育人才引进报名表.doc
原标题: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2026年教育人才引进公告(二)
文章来源:http://www.liandu.gov.cn/col/col1229427085/art/2026/art_79cb322a77864fdab1691cf3d58b6c2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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