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事业单位

首页 > 事业单位 > 阅读资料 >

2020丽水事业单位考试公基知识:未成年人恶性犯罪频发,未成年人犯罪何去何从?

丽水中公教育 2020-01-20 09:34:48 浙江中公教育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中公丽水人事考试信息网温馨提醒您关注丽水事业单位考试阅读资料【2020丽水事业单位考试公基知识:2019年,这些经济名词,需要你重点关注】

【导读】

中公事业单位为大家带来浙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阅读资料公基知识考试《未成年人恶性犯罪频发,未成年人犯罪何去何从?》,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2019年10月20日19时,大连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大连市沙河口区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10岁女孩被害身亡。大连市公安局连夜展开立案侦查,于10月20日23时许,在走访调查中发现13岁的蔡某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蔡某某如实供述其杀害某某的事实。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蔡某某未满14周岁,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考虑到蔡某某犯案的社会危害性,公安机关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四款之规定,按照法定程序报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于10月24日依法对蔡某某收容教养。刑事责任年龄,指的是行为人需要依法承担刑事法律后果的年龄。于本案中,蔡某某尚未年满14周岁,故依照法律,不承担刑事责任。

一、知识介绍

(一)确定刑事责任年龄

我国法律规定,未成年人还未满14周岁(周岁的起算是生日后的第二天。)时,所做出的的任何行为均不承担刑事责任。这一规定体现了我国刑法的“人道主义”——“尊老爱幼”。因为行为人在未满14周岁时尚不具备对这个世界完全的认知能力,心理发育也尚未健康成熟,刑法出现的目的便是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助。故此类人不承担任何刑事责任,我国的刑法规定是合理的、科学的。

在行为人尚处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时候,根据其身心发展,行为人只对自己的某些行为负有相对的刑事责任。这八种行为分别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总结起来就是“烧杀淫掠,伤贩爆投”。由于这几种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大,影响极其恶略。故须对这八种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当行为人已满16周岁时,刑法就将其视为完全需要对自己的所有行为负责的人。故应承担所有行为带来的法律后果。

(二)刑事责任的承担

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及死缓。

已满75岁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试题展现

(单选题)关于刑事责任年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实施危害行为时不满16周岁的人,是无刑事责任能力人

B. 实施危害行为时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是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

C. 实施危害行为时不满14周岁的人,是无刑事责任能力人

D. 实施危害行为时已满14周岁的人,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

【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刑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故ABD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及死缓;已满75岁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故正确答案为C。

相关丽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阅读资料

2020浙江事业单位考试公基知识:物权法重点知识点归纳

2020浙江事业单位考试公基知识:2019年,这几个会议,需要你重点关注

2020浙江事业单位考试公基知识:香港问题由来

更多丽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阅读资料请登录中公丽水事业单位招聘网

 猜你喜欢

查看更多

 大家都在看

2021浙江公职类考试公告查询
2021浙江公务员考试新资讯
2021浙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浙江地区银行招聘信息汇总
浙江教师招聘_资格证考试信息
中公题库APP
最近浙江国企招聘信息
最近浙江辅警考试信息
扫码咨询客服
扫码咨询

事业单位<

招考信息

报考指导

阅读资料

考试题库

各项目入口一键直达<